昨天跟朋友去了酒吧。
我一直在考慮,到底要不要把這件事寫出來。因為我是知道的,我做的事情是錯的。因為我知道,朋友們會唾棄我做的這事的。因為我知道,其實我是想保持我在朋友心目中乖乖女的形象。
但是,我想堅持一個原則,原原本本地記下,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。這種堅持本身是很單純的。
允,唐唐高中時的同學,最好的男性朋友,身高175至177之間,公務員,有個女朋友,交往七年,他往往表現得很不羈,但其實是個好男人,這一點我很清楚。如果唐唐沒有記錯的話,我以前就說過,我喜歡這種類型的男生。在此之前,我跟他沒有過任何親密的動作。
昨天跟他見面,沒有事先約好,在QQ上聊了幾句,我說我想喝酒。我說,看到朋友結婚了,心裏有一陣感慨,很怕自己嫁不出去,所以想喝酒。二十分鐘後,他來我公司門口接我。
前兩個小時,我們像平時一樣,聊天。
我說,一個朋友結婚了,穿婚紗好漂亮,所以我也有種想結婚的衝動。我問,你打算什麼時候結婚啊?我說,我很羡慕你和你女友的感情,竟然能堅持這麼長時間,竟然你能這麼專一。我說,你們兩個肯定是會結婚的。我說,之前媽媽的同事介紹一個做老師的男人給我,我不喜歡。我說,說老實話,我很喜歡你這種類型的。我說,我只是需要一個男人,能經常陪陪我。
他說,當初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現在的女友,因為她是個刁蠻公主。他說,他現在很煩惱,七年的感情,變淡是正常的,已經變成一種責任了,但是並不想結婚。他說,結婚是一定會結的,因為如果拋棄現在的女友,會覺得她很可憐,因為她這一輩子最好的幾年都給了他。他說,讓我想想有沒有合適的男人介紹給你。
幾杯酒後,微醉,頭開始暈了,臉開始燙了,開始曖昧了。酒吧這種聲色場所,人的意志會變得薄弱。那些燈紅酒綠,在這黑暗的時候為那些虛偽的人們點亮原始的野性。坐我們旁邊座位的一男一女,在我們剛來的時候,男女是對面對坐著的,後來,漸漸靠近,最後在那邊無人似的狂吻。
我是知道的,我跟允應該也會搞點事情出來,這樣的情緒,這樣的環境,沒有事情發生,其實也算是一種奢侈的浪費。當初說要喝酒的時候,我是知道的。如果我不想,完全可以說我們喝茶去。那麼,其實應該算是我勾引允。其實,從開始到最後,我很清楚地知道我自己在做什麼,我只是放縱。覺得很對不起允,好好的一段友誼,被我破壞了。我像電視裏演的那種,化著濃妝,擺著騷樣,勾引好男人的壞女人。
有一點想說明,我並不是sex hungry,所以,這發生的一切都與sex無關,這是我事先就知道的,允不是那種乘人之危的男人。後面的時間,我們只是摟在一起,最後吻了對方一下。
對我來說,我們都是放縱了。
從另一個角度來講,允也算是個壞男人。好男人的話,這種時候應該在陪未來老婆,而不是跟異性朋友在酒吧裏摟摟抱抱。我也是個壞女人,好女人不會明明知道人家有女朋友,還約他出來喝酒,勾引他。
我之前還因為TABLE和他網友的事情而唾棄他,現在覺得,氣氛到了,發生的可能性真的很高。小的時候搞不懂大人們在想些什麼,原來,我也到了長大成人的時候了。我開始理解大人們,開始理解TABLE。
男人不壞,女人不愛,是有一定道理的,愛壞男人的,是壞女人。